债权债务纠纷的证据能提供哪些

2024-05-05 20:52

1. 债权债务纠纷的证据能提供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举证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一、租赁合同纠纷可以提交什么证据
租赁合同纠纷起诉时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房屋租赁合同。
三、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证明诉讼请求具体金额的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二、夫妻起诉离婚怎么收集证据
离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三、房屋租赁纠纷怎么举证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登记证等;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2、证明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房屋租赁合同。3、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4、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具有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债务纠纷的证据能提供哪些

2.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借款协议或借据;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债权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
一、欠钱不还怎么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一般情况下,欠钱不还起诉的,要以下资料: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付款付息凭证;7、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二、欠钱不还能去法院起诉吗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如果你起诉并胜诉后,诉讼费可能由对方承担。如果你不起诉,约定了还款时间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你拿回钱的几率就是零,起诉了至少还有希望。起诉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等等。
三、借款和收条的区别是什么
借款和收条的区别是:
1、用途不同,借据用于确认借款的法律事实,证明双方有借款的法律关系;收据用于证明收到债务人的还款、付款、赔偿金、服务费等;
2、诉讼证明责任不同,借条持有人凭借借条向法院起诉借条更容易识别和识别借款事实;收据所依据的法律事实,如买卖、提供劳务、对方赔偿等;
3、出具人和持有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借据持有人:履行支付贷款义务;到期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权利。借据出具人:有义务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收据持有人:已向收据出具人支付金钱或物品;收据出具人:收到收据持有人支付的金钱或物品。一般而言,收据促进了双方权利义务的终结;
4、诉讼时效不同,借据:还款日期注明的,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次日起计算3年。如未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贷款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3年。收据不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双方经审查无债权债务关系的,不涉及诉讼时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3.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什么呢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
1.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
2.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3.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4.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5.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
一、如何维护民间借贷中债权人的权益
1.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2.出具规范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用词准确。3.留存交付凭证。出借人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4.约定利息时按国家规定的合法利息执行。
二、朋友欠钱不还有欠条起诉需要的证据是什么呢
借款出现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诉讼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发生借贷关系。债务人拒不履行给付欠款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债权人按期还款。
因债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三、起诉对方欠钱不还需要什么证据
债务纠纷应当向法院提供下列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合同、收据、借据、借据、协议、信件、电报等;
3、债务人偿还债务和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和依据;
5、担保或抵押的证明材料和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申诉前财产或财产保全的,提供财产保全的存放地点和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银行和账户;
7、能够证明所有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调查记录等8种证据类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什么呢

4. 债权债务纠纷的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一、如何举证债务与你无关
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首先要针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主张证据本身有问题,这时债务人应当提供针对债权人所提交的证据的反驳证据;其次如果债务人主张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妨害,或者受到制约,或者已经消灭,其应该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或者权利制约法律要件、或者权利消灭的法律要件负举证责任;再次债务人还可以提出反证,证明债权人所主张的事实并不存在。如果债务人有上述种类的主张,债权人则可以针对上述主张继续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成立。如果债务人没有上述主张,则债权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时效中断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时限内提交。目前法律限定了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时间,但是并没有限制被告提出抗辩的时间,虽然有司法解释规定被告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归属于义务,但是并没有规定答辩失权的法律后果。但在实务中,如债务人在一审过程中没有主张时效问题的抗辩,时效是否超过法院不予审查,债务人的其他抗辩又不成立,债务人将因此而败诉。所以,笔者一直主张对时效中断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时限内提交。
二、引起债权产生和消灭的原因是什么
(一)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二)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
1、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2、金钱债权,是我们最常见的债权,也是最重要的债权。
3、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5. 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

债务纠纷的证据:身份证明;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等;一方的转账记录、录音录像等;知情人士的证人证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债务纠纷证据有哪些?

6. 债权债务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需要提供以下 证据 : 1、 债权人 与 债务人 订立的书面合同; 2、 证人 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保证合同 ; 3、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提供转账的电子记录等作为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7.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什么呢

债权债务纠纷应当提供下列证据:1.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如借款合同、欠条、借条。2.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3.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4.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5.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债权债务纠纷中的证据有什么呢

8. 债权债务纠纷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法律分析: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书面合同;
2、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3、如果没有书面合同,可以提供转账的电子记录等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