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结算是什么意思

2024-05-05 20:35

1. 债权债务结算是什么意思

指把某一时期内的所有收支情况进行总结、核算。
结算有两种:①现金结算,即直接以现金进行支付。②转帐结算,即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帐户划转入收款单位帐户。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总额中,转帐结算约占95%以上,是货币结算的主要形式。在现金结算中,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交货与付款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处所进行的,交易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可以当面两清,手续也较简便。转帐结算则与此不同,交货与付款在时间上不一致,往往是先发货后再通过银行付款,买卖双方并不同时在场,而且交易情况多种多样,对结算的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转帐结算要制订多种结算方式,对付款的时间、地点、条件和交易双方的责任作出不同的规定。转帐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信用证、限额结算、转帐支票、付款委托书等。
会计核算工作中将年度内期间结帐和编制会计报表等工作也称为结算,如:月终结算、季终结算,但年终结算则称决算。
结算亦称货币结算,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经济单位间由于商品交易、劳务供应和资金调拨等经济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收付行为。结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为现金结算、票据转让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以现金进行的收付;票据转让是以票据的给付表明债权债务关系;转账结算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划转到收款单位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债权债务结算是什么意思

2. 债权债务结算是怎么样的

1、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2、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3、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4、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5、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一、对公账户的钱是否可以转到私人账户
对公账户的钱可以转到私人账户。
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能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对公账户分为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
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其他的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账户,如果另外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账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账户类别如下:
1、基本存款: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企业事业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允许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须经批准同意。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及其他按规定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二、办理票据业务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票据融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相关的资料;
2、银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同时对申请人的个人资产状况、信用状况进行了解调查;
3、资料审核通过,银行与申请人商议融资内容,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办理相应保险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银行发放资金;
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还款。
票据融资又称融资性票据(英文:Notesfinancing)指票据持有人通过非贸易的方式取得商业汇票,并以该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套取资金,实现融资目的。
票据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现已成为资金融通和结算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在国内,银行承兑汇票(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被广泛使用,是买方向卖方进行支付的一种常用方式。过去,票据作为支付手段的功能得到了充分运用和强调,近年来,票据的融资功能也日益被企业和银行所推崇。
在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商业票据进行支付是商业中很普遍的现象,但如果企业需要灵活的资金周转,往往需要通过票据贴现的形式使手中的“死钱”变成“活钱”。票据贴现可以看作是银行以购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企业发放贷款。贴现者可预先得到银行垫付的融资款项,加速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

(一)应收款项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采用商业汇票支付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由付款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由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根据支付本息额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带息票据指到期时,根据票据面值和利率收取本息的票据。不带息票据是指到期时,根据票据面值收款的票据。
商业汇票都有一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六个月)。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收票据一律按照面值入账。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余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时,应当在备查簿内予以注销。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税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4)备用金;
(5)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应收款项减值(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的各项应收款项,可能会因购货人(债务人)拒付、破产、死亡等原因而无法收回。这类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就是坏账。因坏账而遭受的损失为坏账损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都属于应收款项。对于应收款项中那些应该收到而没有收到的款项,也就是坏账。
1、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
坏账准备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当期按应收款项计算应提坏账准备金额-(或+)计提本期坏账准备前“坏账准备”账户的贷方(或借方)余额
2、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计提坏账准备时要计入损失费用,需要计入单独开设的“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
坏账在处理时采用的是“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时,按应减值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账户。
3、实际发生坏账时的账务处理
企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时,应当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增加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
企业发生坏账损失时,借记“坏账准备”账户,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
企业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时,借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是什么样的

4. 债权债务怎样结算?

1、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2、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3、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4、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5、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6、实行债权债务清理结算责任制,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由分管的结算会计负责,有关人员协助清理。
7、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催办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往来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做好工作,必要时报经有关领导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第三十九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工资、奖金收入。(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五)个人贷款转存。(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七)继承、赠与款项。(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九)纳税退还。(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5.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相信大部分人都没有听说过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更加不清楚要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结算债权。债权债务关系是我们生产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关系,而关于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问题,还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1、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2、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3、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4、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5、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6、实行债权债务清理结算责任制,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由分管的结算会计负责,有关人员协助清理。
7、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催办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往来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做好工作,必要时报经有关领导处理。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而是通过“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户核算预收、预付款业务;这样,“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账户就成为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其借方登记会计单位债权的增加和债务的减少,贷方登记会计单位债务的增加和债权的减少;期末余额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在借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权,属资产性质,在贷方时表示单位拥有的该项债务,属负债性质。经过整理之后,为大家带来了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方面的知识,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让你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6.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债权债务 结算账户又称往来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与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其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期末有余额通常在借方。 《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 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7.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法律分析: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又称往来结算账户,是用来核算与监督企业同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其借方记增加额,贷方记减少额,期末有余额通常在借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

8. 债权债务核算是什么

(一)与业主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形成的应收帐款和预收帐款,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建立台帐进行记录和反映内容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料款、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金和代扣税金、其他代扣款项及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等。工程结算价款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单位要加大力度、想方设法将应收的工程款收回。
(二)预付帐款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首先双方要签订经济合同,要严格按合同条款规定金额办理预付款,并由单位主管签字后财务方可付款。办理工程预付款时收款单位应向我单位出具预付款保证金或保函。
(三)合同部门应及时办理分包结算,材料部门及时持发票报销各单位财务部门要根据分包结算单和购货发票如实反映应付帐款,预结算分包款和预点料款应在次月及时按原预结金额冲回。
(四)各种债权债务要明确责任人员,原则上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督促经办人及时办理清算工作责任人于合同终了以后将应该收回的款项要及时收回,其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对于零星出售材料、废料、机械出租等事项要预收一定数额的货款或定金。
(五)各单位主管要定期过问本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财务部门对于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款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由有关领导组织力量或责成有关责任人进行清收。
(六)各单位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签认制度各单位财务要及时对内部往来各种经济业务进行帐务处理,季度末核对相符签认后,余额结转到公司财务部,并与公司财务部核对和签认;与外单位的债权债务也应定期核对,发出核对通知书(尤其是债权),互相签认盖章,取得法律证据。
(七)支付各种债务时,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要一致收款(债权)单位经办人要出具有效证明其与收款(债权)单位关系的证明材料和盖有收款(债权)单位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收据上的收款(债权)单位名称应与我单位帐面上反映的债务单位名称一致,并经有关单位领导签字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支付。
一、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吗
债权债务可以继承,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权债务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
二、什么是债权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