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会计科目反映的是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2024-05-06 03:46

1. ( )等会计科目反映的是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往来业务的处理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业务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其中,凡是在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 权、债务关系,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债权、债务,在其他应收、其他应付 科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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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会计科目反映的是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2. 判断题:企业预期的经济业务所将发生的债务,也应当作为负债处理。

企业预期的经济业务所将发生的债务为或有负债,对于或有负债,会计上只作披露。
1、披露的范围
除可能性极小的或有负债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负债均作披露。
2、披露内容
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如无法预计应说明理由);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3、例外情况
如果披露未决诉讼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会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披露这些信息,但是企业至少应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扩展资料
将一项现时义务确认为负债,除应符合负债的定义外,还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从负债的定义可以看到,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是负债的一个本质特征。在实务中,履行义务所需流出的经济利益带有不确定性,尤其是与推定义务相关的经济利益通常需要依赖于大量的估计。
因此,负债的确认应当与经济利益流出的不确定性程度的判断结合起来,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与现时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就应当将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反之,如果企业承担了现时义务,但是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很小,就不符合负债的确认条件,不应将其作为负债予以确认。
2、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负债的确认在考虑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同时,对于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应当能够可靠计量。对于与法定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通常可以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的金额予以确定,考虑到经济利益流出的金额通常在未来期间,有时未来期间较长,有关金额的计量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与推定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流出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履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估计,并综合考虑有关货币时间价值、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负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或有负债

3. .( )等会计科目反映的是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往来业务的处理是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业务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其中,凡是在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预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会计科目中进行核算;非主营业务形成的债权、债务,在其他应收、其他应付科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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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会计科目反映的是在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4. 债权债务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经济业务

一、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指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二、债发生的原因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5)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对于前三种:贷款、加工款、租金,我们可归之为金钱债权,因为它们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我们可称之为非金钱债权,它们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