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大病医保如何报销

2024-05-05 18:38

1. 宝鸡大病医保如何报销


宝鸡大病医保如何报销

2. 宝鸡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异地就医者需要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异地安置审批地点为:参保单位或者街道社保所在的区县医保中心。申领到相关审批单后,填写好相关内容。带着相关单据到异地医院医保部门盖章。然后把相关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进行批准。异地审批的期限通常是一年,具体也就是当事人从办理日起开始到第二年的当天。一年之内是不可以变更的。若审批期限已经到期,仍在异地的当事人就需要在去相关部门进行重新审批。身在异地的当事人必不可少的要在异地选医院,各个地区对于就医者能选择几家医院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可以选择两家到三家。当事人在异地的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将相关报销单据邮寄回原来的所在城市进行报销,也可以让家人在原来的所在城市帮助报销。报销的标准等问题就会还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定,相关款项可由家人代领,也可自行设立相关账户领取。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手续:异地就医需要到就医的门诊、医院开具相关费用的收据、清单、处方底方、明细、医保手册、病例诊断证明,同时还要开具一份你所就医的医院的登记证明,以便于用人单位、社保所、区县医保中心进行统计汇总和审核结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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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宝鸡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宝鸡满足条件的市民生病住院可以申请医保报销,以减轻市民看病的经济负担。那么,宝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患者市内医保机构最高报销90%,市外医保机构统一报销60%。参保患者在市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宝鸡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有多少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宝鸡满足条件的市民生病住院可以申请医保报销,以减轻市民看病的经济负担。那么,宝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患者市内医保机构最高报销90%,市外医保机构统一报销60%。      1、参保患者在市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90%报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6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78%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2%报销。      2、参保患者在市域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0%报销;参保患者在非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律不予报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除外)。      3、18周岁以下参保患者(以出院日期为准,按照周岁计算)及大中专院校学生在市域内协议医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90%报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78%报销;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2%报销。      4、在市域外协议医疗机构住院,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住院起付线统一为1100元,报销比例统一为纳入报销范围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60%报销。      提示:宝鸡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患者在市域内疗机构住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8%,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2%;而在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统一按60%报销。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宝鸡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有多少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律师为你解答。

宝鸡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4. 宝鸡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宝鸡市5类人群享受医疗救助。凡户籍在宝鸡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下列五类对象,均可享受医疗救助(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2)城乡低保对象;(3)城镇低收入对象;(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5)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宝鸡市政府对以往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调整,出台了《宝鸡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并从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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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梧桐树保险网帮您解答疑惑~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假设,某市制定的分段报销比例为,8000元以上~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0%;2万元-4万元(含4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为60%;4万元-6万元(含6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达70%;6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高达80%(新农合30万元封顶)。某患者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大病产生了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仍高达4万元。这4万元如何分段报销呢?首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因此4万元减掉8000元后,剩下的3.2万元才可以参与分段报销。根据上述的报销比例可以得出第一阶段为(2万-8000)x50%=6000元,第二阶段为(4万-2万)x60%=1.2万元。这样一来,该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剩下的自费4万元,在参与大病保险还可分段报销合计1.8万元。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每个地区的医保政策不一样,大病医保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也会有所区别,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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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6. 宝鸡大病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0.8万元以上到3万元以下报报销50%;自付合规费用3万元以上(含3万元)到10万元以下报销70%;自付合规费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报销90%。年度个人累计报销补助封顶线维持原30万元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7. 宝鸡大病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城乡居民住院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0.8万元以上到3万元以下报报销50%;自付合规费用3万元以上(含3万元)到10万元以下报销70%;自付合规费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报销90%。年度个人累计报销补助封顶线维持原30万元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宝鸡大病报销标准

8. 2017年宝鸡市大病救助的报销政策

  需要办理大病医疗  保险  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相关手续。2017年宝鸡市的办理大病医保报销政策已经下来了。我给大家就给大家整理了宝鸡市的大病救助报销政策,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7年宝鸡市大病救助的报销范围   
      办理条件
   
      参加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享受门诊大病待遇: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
   
      4、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大病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因责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因自杀导致治疗的;
   
      7、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  收据  》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 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  其它  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办理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大病救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 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大病救助报销比例   
      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  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大病救助报销流程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优抚对象疾病患者,可凭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直接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资金支付的,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救助对象的每次即时结算的医疗救助金额,是在新农合、城镇居民(职工)医保补偿后,按农合、医保确认可报部分的余额依照患者所在县区政府规定的救助比例和标准,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进行结算,救助资金打卡发放,但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县、区规定的当年封顶线。